无房屋租赁证成公积金付房租一大障碍
日前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,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。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,目前办理这项业务的市民还不多,许多出租的房屋没有房屋租赁证成为不少人申请的障碍。
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前发布的通知,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,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用自住住房的职工,同时房屋租赁费用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%的职工,可以每年申请一次公积金支付房租,提取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。
通知发出后,不少市民对这个政策表示很欢迎,因为它能够缓解日益上涨的房租给很多租房家庭带来的压力。但记者了解到,通知发出后,到公积金大厅办理和咨询这项业务的市民并不是很多。这一方面与政策发布时间不长有关,另一方面,许多市民租赁的房子没有房屋租赁证,也使得他们无法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。
记者了解到,为保证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范使用,通知要求申请者提供的资料包括了《房屋租赁证》和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,以及房租发票。
洪家楼附近一家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他们这里出租的房源,基本没有办理房屋租赁证的,“都是房东想出租房子了,就把房子信息报过来,我们帮他找到租房的,双方签个合同交上钱,房东给租客打个收条就行了。”
目前市场上出租的房子,许多都是以类似方式实现租赁,能拿出房屋租赁证的不多。
专家认为,要想更好地发挥这项政策的作用,需要对租房市场做进一步的规范,从而更好地保护租房者的利益。